各分团委:
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德有所修、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做表率的创先争优氛围,校团委决定今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农大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8日
三、评选类别:学习之星、文明之星、创业之星、科研之星、讲演之星、文学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
四、评选具体标准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3、道德品质良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学校“创建四个文明”的相关规定;
4、本年度以来,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符合下列专项评选条件之一项。
(二)专项评选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要求品学兼优,专业基础扎实,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 英语、计算机和各项专业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事迹典型,能够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2、文明之星
要求个人文明修养良好,严于律己,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模范遵守“课堂文明、餐厅文明、宿舍文明、校园文明”等四个文明规定,无违纪行为,在老师和同学当中有良好评价。
3、创业之星
要求具有创新精神,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定的成果,在各类创业大赛中有获奖经历,或者自主创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投身创业实践,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能带动同学或其他人员就业创业。
4、科研之星
要求具有追求真知、科学研究的学术精神,对科研学术有浓厚的兴趣,所研究项目在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或山西省创新型实验项目中予以立项并取得科研成果,同时在各级挑战杯大赛中,获得一定的名次,科研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已将科技发明或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者优先。
5、讲演之星
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曾参加过各级各类朗诵、辩论、演讲等语言类比赛并有获奖经历,或担任过校园主持、播音、解说等,表现突出。
6、文学之星
要求热爱读书和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并有读书笔记,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或积极向广播站、校报、《青年之声》、《团学动态》以及校外媒体刊物投稿并发表作品。
7、艺术之星
要求在书法、绘画、歌唱、器乐、舞蹈、摄影、剪纸等方面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才艺活动且取得优秀成绩,多次代表校、院参加各类比赛者优先。
8、体育之星
要求爱好体育,在体育方面有特长,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9、自强之星
要求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班级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家境贫寒,但自强不息,能够在逆境中自尊自立,自强不息,奋发成才;能够利用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各种渠道努力克服经济上的困难,做到自食其力,顺利完成学业。
10、道德之星
要求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文明创建、诚实守信、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能在引领校园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事迹突出。
(三)各类“农大之星”申报材料要求及名额设置:
基本申报材料:
(1)推荐表。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院级以上表彰(纸质版及采用Word格式的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1500字左右(纸质版及采用Word格式的电子版);
(3)申请人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
附加申请材料:
学习之星:入学后历年来的成绩单,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科研之星:挑战杯赛事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文学之星:在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及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如无荣誉证书,递交作品复印件即可;
申请其他类型的,须提交相关参赛所得的奖状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四)各类“农大之星”名额设置:
每类“农大之星”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荐一名候选人,校礼仪队、广播站、艺术团等团体也可酌情推荐。自强之星从第三届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中进行推荐,道德之星从第三届大学生“十大道德之星”中进行推荐。
五、评选方法
评选活动从11月20 日至 12月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发动推荐并组织审核(11月20日至11月27 日)。各分团委组织广大青年推荐候选人,推荐工作可以网络推荐、写信推荐等方式,向分团委推荐人选。各分团委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所在团支部征求意见。
2.确定推荐人选(11月28日至30日)。各分团委审定后,按要求填报山西农业大学“农大之星”推荐表,每人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照1张(彩照、事迹材料电子版发电子信箱sxndtw@163.com),推荐表,事迹材料纸质版及各类“农大之星”附加申请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校团委。
3.进行公示投票(12月1日至5日)。校团委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在校团委网站和微博上刊登,接受大家监督和投票。
4.综合评审(12月6日至8日) 。校团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学生代表对推荐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农大之星”人选共10名予以表彰。
附:“农大之星”推荐表
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