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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比赛章程
2012年03月20日     (点击量:)

第一条总 则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分赛区之一。山西分赛区的比赛,由山西省教育厅领导,“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组委会”(以下简称“山西赛区组委会”)承办,是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分赛区在严格遵守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章程的前提下,结合山西实际情况,制定“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比赛章程”。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广告传播、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市场营销等人文社科类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社会搭建发现人才的看台。

第二条 大赛宗旨

参与社会实践、促进教学改革、激发创新能力、服务经济建设。

第三条 组织形式

政府领导、专家参与、学生为主、企业支持。

第四条 组织领导、任务

1.山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直接领导,“山西赛区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工作。

2.“山西赛区组委会”,由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校代表及相关专家、企业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山西赛区的比赛组织领导工作。

3.“山西赛区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主持比赛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赛资格

山西省内所有在校大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第六条 大赛规则

为保证山西赛区比赛工作顺利进行,严格遵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执行。

第七条 评奖方法及比例

1.“山西赛区组委会”将聘请高校和广告企业界专家组成“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评奖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奖标准和对所有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2.评奖比例:分赛区入围奖总数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三分之一,等级奖在入围奖中产生。

3.“山西赛区组委会”将入围奖以上的获奖作品报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评选。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获奖者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杯、奖金或奖品。

4.大赛颁发获奖证书,大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对获奖的参赛学生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在学校考核教师业绩,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予以适当考虑。

第八条参赛费用

参赛费用主要用于大赛的组织、宣传、邮寄作品、评审、颁奖等活动。山西赛区学生参赛费每件作品收取30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参赛学生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九条 大赛时间安排

按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通知的时间,具体安排分赛区比赛的时间。

第十条 大赛形式

大赛按照全国统一命名的命题进行创作。以山西省企业背景资料命名的命题原则上为山西分赛区首选命题。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

1、政府支持。

2、承办单位自筹。

3、社会相关企业、单位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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