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大中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7浏览量: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不断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和实效性,现就做好2013年全国大中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前期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筹备时间

20134—6

二、主要内容

1基层需求调研和对接。2011年以来,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建立了全国、省级、校级三级基层需求调研和对接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联合省级团委农村工作部和地市、县级团委,扎实开展今年的基层需求调研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了解县域范围内基层乡(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帮扶的实际需求。

为做好基层需求调研和对接工作,团中央学校部委托中青网进一步完善了全国大中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edu.youth.cn/sxx/)的建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基层需求发布和对接网络平台。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县级团委可根据团中央学校部统一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级团委学校部邮箱),登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将调研到的基层需求或社会实践意向在“实名注册对接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由全国高校和县级团委选择对接(详细发布、对接流程和办法见官方网站说明)。

630前,全国各地、各高校要将实际组建的省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信息在网络平台上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团队,将不能申报全国级重点团队或参与团中央学校部发布的全国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2重点团队规划和项目发布。2013年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团“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为契机,继续重点组织动员大学生到基层开展政策宣讲、社会调查、科技支农、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活动正式主题和安排以团中央等部委下发的正式活动通知为准。

为进一步支持各地、各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团中央学校部将按照项目化方式,与有关国家部委、社会机构和企业协商合作,确定部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或开展优秀团队、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奖励。各专项活动的详细规则和参与办法等信息由“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edu.youth.cn/sxx/)和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共同发布,重点专项活动将另发专门通知。这些项目不作强制性要求,各地、各高校可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参与。

3品牌塑造和传播推广策划。不断提升活动品牌形象、做好活动的传播推广是进一步深化、创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在筹备2013年工作时,要重点做好相关活动的整体宣传策划和营销,力争取得最大的育人实效和社会影响力。团中央学校部将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1标识系统推广。从2013年起,实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试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邮箱),推广使用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用LOGO,要求各级团组织在开展活动、宣传报道中统一使用,形成品牌的整体效应。

2)媒体立体传播。团中央学校部将利用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并联合中央级主流媒体、有影响的网络新媒体、高校校园传媒联盟等,实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体传播计划。请各地、各高校在筹备过程中,将好的活动策划、线索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团中央学校部。

3)研制指导细则。团中央学校部将联合部分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共同总结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律和经验,研制、发布《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指导细则》。有意愿参与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可在515日前向团中央学校部申请。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要求和安排转发给本地高校团委,并做好本地筹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为了尽可能扩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做好统筹安排,原则上全国重点专项活动的申报、参与不能一案多投或重复申报。

3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协调,并于510前将名单、联系办法报团中央学校部,并通知他们加入2013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QQ群(群号:248309981)。

 

人:陈文恩 罗杰斯

联系电话:010-85212180010-85212336fax

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团中央学校部

20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