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学联组织建设,促进省学联各项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经研究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从省属有关高校公开选拔2014至2015年度山西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两名)到省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对象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大同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工业学院等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曾任(2012年以后)或现任的正、副主席。
二、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品学兼优,自觉遵守国家及学校各项法律法规;
3.在校期间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同学群众基础好;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5.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6.能够确保参加省学联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高校推荐。高校可推荐1至2名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认真填写山西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推荐表,于3月7日前将推荐表报团省委学校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学校部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文件名格式为“执行主席高校推荐表+学校+姓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面试
1.笔试(3月22日上午)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地点、闭卷的形式考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综合知识及与学联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3月22日下午)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察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经所在学校党委、团委同意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执行主席候选人,到省学联秘书处进行为期3个月(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的工作见习试用,参与省学联秘书处日常事务工作。
(四)审批任命
省学联秘书处根据候选人考察试用期间的综合素质表现,研究确定2014--2015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人选(共2人),报请团省委党组批准确定后,发文任命。
三、驻会时间
驻会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
四、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0]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管理办法:
1、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由团省委管理,其驻会期间的表现由团省委作出鉴定,载入本人档案;
2、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毕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初期工资标准由省财政发放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
3、驻会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推移一年(即在学联驻会的一年计算工龄)。
各有关院校团委要根据相关要求,广泛发动,切实做好省学联执行主席的选拔推荐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省学联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刘志宏
联系电话:0351-4198138 4068622
电子邮箱:xuexiaobu206@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青年路8号共青团山西省委学校部(206)
邮政编码:030001
附件:山西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推荐表
山西省学联秘书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