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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六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和第九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量:

各团市委,省直、国防、国资委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驻晋单位团委:

“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山西青年五四奖状”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当代山西青年和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做出新的贡献。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在2016年“五四”期间表彰第十六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和第九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五四奖章候选人年龄为18—45周岁(1971年5月1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申报名额

1、各地市、省直、国防、国资委、高等院校申报“五四奖章”候选人2名、“五四奖状”候选集体2个。

2、驻晋单位、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申报“五四奖章”候选人1名、“五四奖状”候选集体1个。

3、候选人、候选集体要注重从基层、一线中选取,确保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三、申报要求

1、各市级团委、青联要对推荐人选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要填写相应的考察表(附件3)。

3、2016年4月15日前,将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候选集体申报表(附件2)、考察表(附件3)、公示情况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至团省委组织部。

4、各地市申报的候选人、候选集体,须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申报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并盖章,其他单位申报的候选人、候选集体,不需在此栏盖章。

联系人:武晓蕊 耿泽琛

电 话:0351—4173240

邮 箱:twzzbsx@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8号团省委407室

附件:

1、第十六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2、第九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表

3、第十六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青年联合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