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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业大厅简介
2012年04月28日     (点击量:)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业大厅简介

学生创业大厅的筹建,得到了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0年1月22日和2月7日,校长办公会两次讨论了学生创业大厅事宜,决定筹建“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业大厅”,用于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树立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开展创业实践。

“学生创业大厅”引进中国联通晋中分公司资金30余万元装修而成,大厅占地面积732平方米,现有创业办公场所14间。“学生创业大厅”由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农业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具体职责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承担,校团委抽调分管副书记专门负责。

“学生创业大厅”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在校学生和已毕业未就业学生(原则上一年内)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和创业服务;创业大厅具有孵化器功能,具有充分发挥学生创业主体性的作用,能促使学生在创业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我。

一、入驻基本条件:

1.创业大厅由山西农业大学在校学生、已毕业学生、教师和学生合作三种形式的创业团队入驻;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大厅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同等条件下,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技术含量高的优先入驻;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数额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已毕业学生、教师和学生合作创业的团队入驻,须取得工商注册。

5.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大厅后,必须保证能在大厅内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团队应有副高级职称以上(包括副高级)的教师指导;

7.在校生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8.创业团队在校生成员须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二、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厅入驻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管理服务中心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3.创业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大厅的管理规章制度,签署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4.创业团队在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照规定对其工作室进行装修装饰;

5.创业团队正式入驻大厅开展创业活动。

三、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编制创业大厅的发展规划;

2.负责创业大厅的对外宣传和联系;

3.负责创业大厅和创业团队的管理;

4.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入驻、退出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5.监督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和进展,监督其违规行为;

6.负责入驻创业大厅创业团队的考核和评比。

四、大厅主要规章

1.各创业团队在管理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对外承担责任。

2.各创业团队的运营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创业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3.各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大厅既定格局或装修等进行改造;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各工作室的装修方案需经管理服务中心批准方可施工;在大厅内举行大型活动特别是对外活动,需提前报批;大厅房屋只限于作办公、服务场所,不准经营商品。

4.实行创业团队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创业团队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准损坏消防器材;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安全;确保自己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燃烧香火和摆放易燃易爆物品;造成他人损失的,须负全部赔偿责任,

5.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营区域内干净整洁,实行垃圾袋装化;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严禁将垃圾、布屑、胶袋和废纸等杂物投入洗手间和下水道;公共地方不准乱涂乱画、乱贴广告、乱发宣传单;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创业大厅。

6.各创业团队须严格遵守创业大厅作息时间(开门时间:早8:00;关门时间:晚21:00);离开时关闭电器开关及门窗;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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