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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奖助办法
2012年12月17日     (点击量:)

2012515日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的创业援助服务机构,为切实做好面向全校大学生开展的创业援助服务,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顺利开展,规范创业奖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对象

1、结合所学专业积极开展创业项目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投资人、经营者并取得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的创业集体。

二、奖助形式

创业奖助分奖励、资助入股两种形式。入股须根据申请项目情况,请专家评审后另行签署协议。奖励根据办法规定实施,原则上申请者不能同时获得两种奖助形式。

奖助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三、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良好、创业热情极高、学习成绩良好、能圆满完成学业,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积极参加各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计划付诸项目实施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结合所学专业开展创业项目,取得良好收效的;

3、作为项目负责人,利用具有市场推广价值和效益的科技创新项目成果,计划付诸实施创业或正在实施创业的;

4、个人在其他各项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5、个人在大学生创业活动中受到社会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

(二)单位申请的基本条件是创业项目能结合所学专业,能取得良好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见习岗位,并累计发放见习岗位补助年均2万元以上的;

2、入驻学生创业大厅的团队,积极参加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取得年度检查结果为优秀的;

3、帮扶其他大学生创业取得优异成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并获得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

四、奖助标准

1、奖励最低金额为1000元,最高金额3000元,同时获得“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集体)”称号;

2、资助入股的最低金额为5000,最高金额50000元,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申请材料

个人和单位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奖助申请表》;

2、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工商注册登记证(单位)及其复印件;

3、运营和盈利情况报表,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情况、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等,并附翔实的证明材料;

4、入驻学生创业大厅的团队需提供入驻团队年检表;

5、未注册正在开展的创业项目需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

6、科技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和其他证明资料,并附有专家意见的市场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说明意见;

7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需提供获奖证书;

8、相关社会媒体报道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与原件一并交回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版材料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六、评选程序

1、每学年5月上旬,创业服务中心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创业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由本学院分团委评定,校团委、大学生农业创业园区审定、推荐;

3、经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遴选后向理事会推荐;

4、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评选;

5、公示获得奖助者名单;

6、发放证书、资金,签订相关协议;

7、相关材料由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存档。

七、联系方式

  址: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业大厅A12

联系人:王勇 宋艳东

  箱:ndcyfwzx@163.com

  话:0354-6288178  18735428209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奖助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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