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指南

团务指南

工作规范

首页 » 团务指南 » 工作规范 » 正文

山西农业大学推优入团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4-09浏览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团内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推优入团办法试行)》

一、“推优入团”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遵纪守法,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考试中,学业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积极参加学校、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在班级举行的民意测验中票数过半。

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一)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其他类型比赛,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

(二)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青年学生。

(三)荣获各级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四)在校风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青年学生。

)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带领社团获得各级优秀社团等荣誉的主要负责人。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

“推优入团”程序

各院(部)分团委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进行

(一)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

(二)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三)团支部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方式选出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各院(部)分团委批准。

(四)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应当由团支部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

(五)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团支部应当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六)团支部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

(七)团支部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

(八)各院(部)分团委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公示无异议的,院(部)分团委应当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十)确定入团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支部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在校学生不得由其所在学校以外的团组织接收入团。

(十二)各院(部)分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各院(部)分团委须将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报校团委备案。

(十三)宣布审批结果。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未被批准入团的,团支部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继续努力进步。

、有关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院(部)分团委及各班级团支部应提高政治站位,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储备、教育和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中青办发〔2023〕8号),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注重教育实效,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04月